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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歌舞厅、影剧院、网吧、游戏厅)开业
办件类别
承诺件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
审批程序
1、申请报告;2、窗口受理;3、现场检查、核准;4、窗口发放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5、备案。
申请材料
1、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2、建筑工程验收意见书;3、房屋平面图及灭火设施布置图;4、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房屋的租赁合同复印件;6、房产证复印件;7、应急预案。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审批时限
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