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发布日期:2007-07-04〗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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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办件类别

承诺件

审批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市场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健身气功管理条例》。

审批程序

1、申办人提出申请;2、窗口受理,审查审核申请材料;3、窗口转后场进行实地查看,提出审查意见;4、上报锡盟文体局审批;5、窗口发证。

申请材料

1、申请书;2、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资金场地设备等证明;4、有关健身气功证明及气功管理相关部门证明;5、防邪办、消防部门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审批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上报审批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