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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办件类别
承诺件
审批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市场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健身气功管理条例》。
审批程序
1、申办人提出申请;2、窗口受理,审查审核申请材料;3、窗口转后场进行实地查看,提出审查意见;4、上报锡盟文体局审批;5、窗口发证。
申请材料
1、申请书;2、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资金场地设备等证明;4、有关健身气功证明及气功管理相关部门证明;5、防邪办、消防部门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审批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上报审批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