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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办件类别
承诺件
审批依据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审批对象及范围
从事生活饮用水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
申请材料
生产许可证申请表;2、防疫卫生审核意见及竣工验收证明;3、生产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4、生产工艺流程图;5、产品原料配方生产设备材料、产品包装材料;6、产品标签证明书;7、产品卫生标准或质量标准;8、相关检(监)测检验结果报告;9、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10、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11、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审批程序
1、提出申请;2、受理;3、审核材料,现场验收;4、复审;5、发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
工本费发证:集体60元、个体35元、换证:集体35元、个体15元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物价局联合发文《内蒙古自治区卫生防疫防治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内卫计字[1994]第305号)。
审批时限
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