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发布日期:2007-06-28〗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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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办件类别

承诺件

审批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审批对象及范围

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的单位或个人

     申请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及申请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卫生技术人员;5、有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审批程序

1、提出申请;2、受理;3、审核材料,现场验收;4、复审;5、发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

工本费20元。

依据: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个体开业行医人员考核、发证、验证收费标准的通知》(内卫计联字[1990]第236号)

审批时限

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