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
〖发布日期:2007-06-28〗 〖来源:〗 〖作者:〗
 
〖字体: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打印本稿〗〖关闭

9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

办件类别

报批件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审批对象及范围

申请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印件及副本;2、提交《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4、从事技术服务人员名册及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5、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规章制度。

审批程序

1、提出申请;2、受理;3、审核材料,现场验收;4、逐级上报;5、发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

工本费10元。

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等工本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1996]1222号)。

审批时限

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