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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办件类别
上报件
审批依据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
审批程序
1、企业申请;2、窗口受理;3、现场考核;4、材料汇总上报审批;5、窗口发证;6、公告。
申请材料
1、申请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3、产品鉴定书、法律规定的其它证明,如环保、卫生等证明;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换)实施细则》要求具备的其它附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审查费2200元;公告费400元;产品质量发证检验费视不同产品收取。
依据: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19号,国家财政部、物价局[1992]价费字496号。
审批时限
6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