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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办件类别
承诺件
审批依据
国务院、中央军委《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2003〕第5号)。
审批程序
1、组织或个人申请;2、窗口受理,核查申请材料;3、窗口转市气象局审核;4、局领导审批;5、窗口发证。
申请材料
1、申请书;2、组织或个人工商执照;3、相关人员的学历证件;4、相关知识培训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审批时限
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