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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草原审核(1、采集野生植物;2、赶运牲畜;3、借场放牧;4、部队演习;5、养蜂等临时作业)
办件类别
承诺件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审批程序
1、提出申请;2、填写审批表;3、窗口审查申报资料;4、部门实地核查;5、领导审核签字;6、窗口办理临时作业许可证。
申请材料
1、申请表;2、申请人资质证明复印件;3、占用草原地域、面积、时间等说明材料;4、申请人照片2张。
收费标准
及依据
1、采集野生植物按商品收购价格的10%缴费;2、每千米300元;3、每户每年50元(养蜂)。
依据:自治区畜牧厅、物价局、财政局内牧发〔1999〕15号。
审批时限
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