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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核
办件类别
承诺件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审批程序
1、提出申请;2、填写申请表;3、窗口受理、审查提供材料;4、部门实地勘察;5、领导审核签字;6、窗口发临时作业许可证。
申请材料
1、申请表;2、申请人资质证明复印件;3、项目计划书;4、申请人照片2张。
收费标准
及依据
生活区每平方米1元;旅游区每平方米0.05元。依据:自治区畜牧厅、物价局、财政局内牧发〔1999〕15号。
审批时限
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