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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上从事采土、取砂、采石等作业活动审核
办件类别
承诺件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审批程序
1、提出申请;2、填写申请表;3、窗口受理、审查提供材料;4、部门实地勘察;5、窗口发临时作业许可证。
申请材料
1、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件;3、占用草原地域面积、项目说明书;4、申请人照片2张。
收费标准
及依据
每平方米2元。
依据:自治区畜牧厅物价局、财政厅、内牧发〔1999〕15号。
审批时限
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