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许可
〖发布日期:2007-07-04〗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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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许可

办件类别

承诺件

审批依据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审批程序

1、提出申请;2、窗口受理;3、评估审核;4、窗口发证。

申请材料

1、进出口野生动物动植物及其产品、制成品的产地证明;2、从事进出口业务的证明;3、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制成品的贸易合同、协议。

收费标准及依据

1、手续费每份10元;2、贸易性出口,按每次允许出口的总金额(合同额)计收管理费:(1)一类濒危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制成品计收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收费的通知》濒办字[1988]8号。

审批时限

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