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许可
办件类别
承诺件
审批依据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审批程序
1、提出申请;2、窗口受理;3、评估审核;4、窗口发证。
申请材料
1、进出口野生动物动植物及其产品、制成品的产地证明;2、从事进出口业务的证明;3、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制成品的贸易合同、协议。
收费标准及依据
1、手续费每份10元;2、贸易性出口,按每次允许出口的总金额(合同额)计收管理费:(1)一类濒危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制成品计收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收费的通知》濒办字[1988]8号。
审批时限
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