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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办件类别
联办件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内蒙古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条例。
审批程序
1、申请;2、窗口受理;3、选址、审核;4、市规委会研究;5、相关单位意见;6、建设局意见;7、办理手续;8、窗口发证。
申请材料
1、建设单位(个人)申请报告及报建人身份证明;2、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规划红线图;3、土地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用地界线图及建设用地批准文件;4、两套以上设计方案、鸟瞰图、总平面图,单体建筑效果图及电子文件;5、按市规委会审查通过的建设方案的施工图;6、人防、消防、气象、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7、发改委立项批复。
收费标准
及依据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30元/平方米。
依据:内政发〔1999〕12号
审批时限
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