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房屋所有权登记
〖发布日期:2007-06-28〗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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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登记

办件类别

承诺件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审批程序

1、提出申请;2、窗口受理;3、进行初审;4、登记;5、窗口发证。

申请材料

1、申请书;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国有土地使用证;4、其它相关材料。

收费标准

及依据

一、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100㎡以下80元/宗;100—500㎡180元/宗;500—1500㎡以上280元/宗;1500—3000㎡380元/宗;3000—10000㎡580元/宗;10000㎡以上780元/宗。

二、工本费:10元/每件。

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内计费字〔2003〕116号

审批时限

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