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农村宅基地用地许可
〖发布日期:2007-07-04〗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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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用地许可

办件类别

承诺件

审批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审批程序

1、农牧民向户口所在地的嘎查村民委员会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2、嘎查委员会讨论;3、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审查;4、窗口受理、审查申报材料;5、国土资源局审批;6、窗口确权发证。

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2、嘎查村民委员会证明。

收费标准

及依据

集体土地管理费0.4—0.5元/平方米。

依据:内价费字〔1996〕62号。

审批时限

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