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出租、抵押许可
〖发布日期:2007-07-04〗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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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出租、抵押许可

办件类别

承诺件

审批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审批程序

1、申请人人提出申请;2、窗口受理、审查申报材料;3、现场踏查;4、国土资源局审批;5、窗口发证。

申请材料

1、买卖协议、公证书;2、承租申请、协议;3、身份证复印件;4、资质证明。

收费标准

及依据

土地登记费3—5元/平方米,工本费个人5元,单位10元,“三资”企业和其他用国家特制证书的,每证20元。

依据:内价费字〔1996〕62号。

审批时限

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