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业登记注册(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07-07-04〗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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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注册(有限责任公司)

办件类别

承诺件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审批程序

1、企业申请;2、窗口填表;3、前置审批;4、办理验资;5、提交材料;6、审查核准;7、窗口发照。

申请材料

1、公司章程;2、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3、验资报告;4、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5、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定;6、经理的任职文件;7、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任职证明;8、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9、场地使用证明;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1、法律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2、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3、公司董事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14、《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领取);15、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收费标准

及依据

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缴纳;注册资本超出100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0.4‰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工商企业监督管理IC卡70元。

依据:〔1992〕价费字414号;内计费字〔2003〕402号;内计费字〔2002〕972号。

审批时限

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