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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营业单位)
办件类别
承诺件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审批程序
1、窗口受理;2、凭证件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材料
1、《营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出资人盖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出资人盖章);3、法律、法规规定变更营业单位需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4、出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5、营业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6、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收费标准
及依据
变更登记费100元。
依据:[1992]价费字414号;内计费字〔2003〕402号。
审批时限
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