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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基本建设项目审批
办件类别
联办件
审批依据
《关于基本建设投资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内计基字[1992]526号);《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核定在基本大中型项目概算等问题的通知》(内计重字[1996]635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审批程序
1、提出申请;2、项目审查;3、下达批复文件。
申请材料
1、项目单位的请示;2、土地预审意见;3、城市规划意见;4、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5、有资质部门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收费标准
及依据
不收费
审批时限
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