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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
办件类别
承诺件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审批程序
1、纳税人口头申请;2、填写税务登记表;3、窗口审查申报资料;4、窗口发放税务登记证。
申请材料
1、一寸彩照2张;2、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6、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经营场所地址证明);7、验资报告;8、开户证明;9、会计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10、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
及依据
工本费20元。
依据:《关于重新核定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字〔2006〕1466号)。
审批时限
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