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1-21〗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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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

 

各行政执法单位:

    为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法制办将开展2008年度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和缴销工作,请各单位于12月4日之前报送符合申请办理行政执法证件条件的人员名单。行政执法人员单位、职务、执法类型、执法类别发生变更或者行政执法证件严重损毁、遗失的,重新申办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人员调离行政执法工作岗位的,由单位收缴行政执法证,交回我办,统一注销。

 

联系人:魏敏,联系电话:7526284,传真:7521930。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1、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登记表.doc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