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弥补我市教师数量的不足,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知识和年龄结构,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我市2008年计划招聘教师60名。为确保教师聘用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2008年教师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
二、招聘范围
(一)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幼师(中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具中级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具备相应学历条件的在职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幼儿教师应当具备全日制幼师(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当具备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初、高中教师应当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专业对口;报考小学英语、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等教师岗位须专业对口(大专理科类可报考小学数学,大专文科类可报考小学语文);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需幼师(中师)以上学历,非师范类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四)汉语授课学校教师普通话水平应不低于二级乙等标准,汉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应不低于二级甲等标准,蒙语文教师和蒙古族幼儿园教师应具有蒙语标准化水平。
四、招聘程序
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编办、监察局全面负责招聘工作,确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考公告,统计报名人数,组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工作,并根据考试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拟聘人员名单、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
(一)招聘计划
二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招聘教师60人(不包括国际语言学校招聘人数),所需专业及人数如下:
(1)市幼儿园教师5名
(2)蒙古族幼儿园教师5名
(3)第三小学教师16名
语文教师9名、数学教师2名、体育教师2名、英语教师2名、美术教师1名。
(4)铁路小学教师8名
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1名、体育教师2名、美术教师1名、音乐教师1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
(5)市中学教师17名
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3名、英语教师2名、地理教师2名、历史1名、体育教师2名、音乐教师1名、信息技术教师3名。
(6)蒙古族学校小学教师9名
数学教师2名、蒙语文教师3名、汉语文教师2名、信息技术教师2名。
(二)发布招聘公告
二连浩特市教师招聘条件、岗位职数通过二连浩特市政务门户网(www. elht.gov.cn )、二连浩特市电视台、二连浩特报、锡林郭勒报、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等网站和报纸面向社会公告。
(三)报名办法
1.时间:2008年9月1日— 15日
2.地点:二连浩特市教育局(二连浩特市锡林街市0230号)
3.报名时,应聘者需填写报名表,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普通话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交1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5张;享受加分条件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本市教师子女携带市教育局及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本市生态移民子女携带由所在嘎查及市生态办出具的证明材料;荣誉称号加分出具相应荣誉证件;“三支一扶”人员出具所在服务单位证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出具“西部计划青年志愿者服务证”原件。
4.报考费用根据《关于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工作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文便字〔1995〕70号)参照执行,每人收取报名费、考务费50元。
5.各科报名考试人员和录用名额比例必须达到5:1的标准,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的,按标准核减招聘职数直至取消该科目考试。
6.考生只报一个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学科岗位(或与所学专业相关、相近的学科岗位)。
7.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3天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核实处理。
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
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479—7526139)
市教育局纪检组长办公室(0479—7523755)
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0479—7522155)
市监察局办公室(0479— 7521806)
(四)考试方式
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办、监察局全程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笔试
1.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
2.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另行通知
4.范围:笔试采取满分100分制,分蒙、汉两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所报科目相关的专业知识及其他综合知识,以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面试试讲
1.对象:按3:1的比例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
2.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另行通知
4.范围:面试试讲采取满分100分制,以60%比例计入总成绩。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和教育教学常识及课堂板书设计、教学基本功、教学设计、教学态度、教学能力等教育教学素质。
幼儿园:大班年级教材, 时量:每堂20分钟
小 学:小学五年级教材,时量:每堂20分钟
初 中:初中三年级教材,时量:每堂20分钟
高 中:高中一年级教材,时量:每堂20分钟
(五)加分政策
1.本市教师子女、生态移民子女在总成绩加权之前加5分(笔试成绩加40%、面试成绩加60%)。
2.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在总成绩加权之前加5分,只限报考汉语授课学校考生(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加60%)。
3.2007年底以前在乌盟、锡盟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在总成绩加权之前加5分(笔试成绩加40%、面试成绩加60%)。符合两个以上加分条件人员只享受一次加分。
4.荣誉称号加分,对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劳模、教学能手、优质课、学科带头人按不同级别进行加分。国家级加10分;省(自治区)级加7分;地区(盟)级加5分。(在总成绩加权前加分,笔试成绩中加40%、面试成绩中加60%)。
(六)体检和考核
笔试和面试试讲工作结束后,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学科所需的岗位职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初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名单报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及综合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
(七)考察
1.考察人员的确定
被考察对象为该职位体检合格的实际录用人数。
2.考察小组人员构成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和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编办、监察局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不少于5人。考察小组根据本方案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3.考察内容及要求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通过审查本人档案、现场走访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主要在拟录取对象的原学校、工作单位、居住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中进行,倾听群众意见,考察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结束后,由考察小组集体写出书面考察评价材料,并阐明最后是否录取的意见,考察小组成员逐个在考察材料上签名,并将考察材料报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考察不合格情况
经考察有以下情况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应予以淘汰。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盗等不良行为的;
5.年龄不符合招考条件,提供虚假身份证的;
6.伪造并提供虚假学历的;
7.在工作、学习中曾因经济问题、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8.正在处分期内尚未解除处分的;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试讲、体检、考核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二连浩特市电视台、二连浩特报、锡林郭勒报、北方新报、内蒙古日报等媒体予以公示7天。对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取消聘用资格(举报人要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监察局(0479-7521806)、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0479-7522155)、市教育局(0479-7526139)
六、聘用
公示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各学校所需岗位职数分蒙语幼儿园、汉语幼儿园、蒙语小学、汉语小学、蒙语初中、汉语初中、蒙语高中七类并按所需专业分别进行聘用。被聘用人员填写《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市教育局、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被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职人员在考察期三个月内办好调动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如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要求,须及时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不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要求,须在试用期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
七、招聘教师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列入事业单位全额拨款,招聘的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考察期4个月(2008年9月1日至12月31日),试用期12个月(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考察期,每月发放临时工资620元;聘用后其待遇与二连浩特市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一视同仁。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教师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副市长孙俊青任组长,市政协副主席、教育局副局长马素华任副组长,市教育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办、监察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组员的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负责组织招聘工作和综合协调工作;教育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办负责报名人员资格的审核和聘用人员入编及有关手续的办理;财政局负责聘用人员入编后工资手续办理;监察局负责招聘全过程的监督。
九、本《方案》由二连浩特市教师招聘办公室负责实施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