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优惠证审批、发放
〖发布日期:2007-05-18〗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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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收费标准:本项不收费
  数    量:无数量限制
  审批时限:20日
  审批程序:申请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名单公示7日,材料审核、《再就业优惠证》办理8日,《再就业优惠证》发放5日。
  申报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一寸免冠照片3张;
  (3)、下岗证明;
  (4)、原企业或主管部门出具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