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客运须知
〖发布日期:2007-05-19〗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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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1)购买车票 旅客购买软卧票时,必须出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为了维护卧铺车的正常秩序,每个卧铺只能供本人使用。

  (2)退票 旅客要求退票时,应按下列规定办理,还需收退票费。 a.在发站,列车开车前退还全部车票票价,但直达特快车、新型空调车的车票必须距开车2小时以前办理。 b.因病,则有效期间内经医疗单位证实,可以退还,中途则退还票价差额。

  (3)乘车规定

  ① 旅客应按车票票面指定的乘车日期、车次、经路、座别和铺别乘车。

  ② 按车票票面指定的乘车日期、车次在中途停车站工作,但未乘区间的车票票价不退。

  ③ 旅客在乘车途中、客票,加快票的有效期终了,要求继续乘车时,应自有效期终了站或最近前方停车站路,另行补票,核收手续费。

  (4)检票验票和收票 旅客上车时,必须经检票口进站。

  (5)旅客携带物品事行李,包裹、托运领取。

  ① 范围 旅客自用的被褥、衣服、书籍、残疾人用车和其它旅行必需品。

  ② 禁止携带物品 在行李中不能夹带货币、证券、珍贵文物、金银珠宝等贵重物品。

  ③ 托运 旅客凭票在乘车区间内可托运行李,每张客票不超过2次,残疾人用车不限次区。

  ④ 行李、包裹的领取 行李从运到之日起,包裹从发出通知日起免费保管3天,超日期,增收保管费。 

是否代办: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