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复婚及离婚登记收费标准
〖发布日期:2007-05-17〗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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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统一设计境内外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523号)规定:各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外(指中国公民与外国人或外籍华人,来华外国人之间)结婚或复婚登记;办理内地公民同港澳台华侨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以及办理离婚登记的收费标准,均按办理内地婚姻证书及离婚收费标准收取,即每对九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