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如何申请往来港澳商务签注
〖发布日期:2007-05-27〗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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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安部的规定,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领馆、外国企业、新闻机构等驻华办事处的中方雇员,以及在国有、集体、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下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股份制、股份合作企业等工作的内地居民或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需要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可以申请办理多次往返港澳商务签注。 我区对港澳商务签注实行按需审批。对达到一定纳税或创汇条件并在地级以上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的企业人员,发给有效期限为3个月以上、3年以下的商务签注。对未经报备或没有达到一定纳税或创汇条件的企业人员,确需到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发给有效期限为3个月以下的商务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