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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申请赴台湾地区定居须提交哪些手续
〖发布日期:200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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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团聚的,提交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台湾当局签发的入境证复印件和大陆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涉外婚姻机关签发的结婚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如果申请人提供的结婚证不是在大陆签发的,须提交经大陆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注意避免申请材料上出现两个中国的字样。
2、投靠直系亲属的,提交定居台湾地区亲属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台湾当局签发的入境证复印件(交验入境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