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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市2023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第四季度季报

发布日期:2024-01-16 00:00 点击量:130

来源: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二连浩特市分局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季报

(2023年第四季度)

二连浩特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编制

2023年第四季度,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实际监测天数90天,其中,优74天,所占比例为82.2%;良15天,所占比例为16.7%;;中度污染1天,所占比例为1.1%;优良天数89天,达标天数比例98.9%。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平均为0.6毫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平均为86微克/立方米。

详见表1。

注:本报告各项污染物的监测状态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PM10、PM2.5 浓度及首要污染物天数统计保留沙尘天气影响.

“臭氧”为当月日最大 8 小时平均值第 90 百分位数。

“一氧化碳”为当月日均值第 95 百分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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