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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2月二连浩特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发布日期:2024-01-09 11:50 点击量:144

来源:二连浩特市财政局

2023年1-12月二连浩特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12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92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6.65%,比上年同期增加4,051万元、增长16.97%。

分部门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组织部门划分:税务部门组织收入24,8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339万元、增长34.33%;财政部门组织收入3,11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289万元、下降42.33%。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8.83%、11.17%,与上年同期相比较分别增长11.49,-11.49个百分点。

从组成看:税收收入完成22,474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5,495万元、增长32.36%,完成年度预算的107.0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0.49%;非税收入完成5,44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44万元、下降20.95%,完成年度预算的105.1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9.51%。

从地区看:全盟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277,945万元,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7位(27,921万元)(排在前三名旗县分别是:锡市370,936万元、西乌278,174万元、东乌66,823万元),排名较上年同期上升2位。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为18.0%,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8位(17.0%),排名较上年同期上升3位,(增速第一是黄旗234.5%,第二是太旗225.2% ,第三是东苏52.6%)。全盟非税收入完成383,1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0.0%,我市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19.5%,在全盟旗县中排第8位(第一为乌拉盖67.5%,第二为太旗62.6%,第三为白旗41.9%)。

1-12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79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1.28%,比上年同期减少15,307万元、下降6.65%。

(二)上划省以上税收收入完成情况

1-12月,上划中央税收完成20,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5%,比上年同期增加7,949万元、增长64.17%;上划自治区税收完成5,1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3%,比上年同期增加1,754万元、增长51.20%。汇总上划中央、自治区税收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53,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比上年同期增加13,754万元、增长34.66%。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12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084万元,完成了年初预算的105.37%,比上年同期增加6,041万元、增长295.6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427万元,其完成了预算数的93.41%,比上年同期增加3,494万元,增长18.45%,其主要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5,000万元、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61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36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2,478万元。

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主体税种完成情况

1-12月,与我市经济发展高度相关的主体税种(分成税收: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合计完成11,2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的49.9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0.2%,比上年同期增加5,182万元、增长85.78%。其中:

受留抵退税政策影响,增值税完成7,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3%,比上年同期增加5,003万元、增长176.91%,主要是制造业完成2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1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1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32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3,1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60万元,金融业完成53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9万元,房地产业完成56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6万元,建筑业完成9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55万元。

企业所得税完成1,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比上年同期减少211万元、下降9.56%,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89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6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4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9万元,金融业完成11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7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5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7万元。

个人所得税完成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61%,比上年同期增加349万元、增长57.03%,其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了5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7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3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8万元,金融业完成2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6万元,房地产业完成1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1万元,制造业完成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9万元。

资源税完成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1%,比上年同期增加40万元,增长10.1%,主要是采矿业完成25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3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万元。

(二)地方税种完成情况

1-12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其他税收完成11,2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4万元、增长2.87%。其中: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3%,比上年同期减少36万元、下降2.45%,主要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8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8万元,制造业完成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5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万元,金融业完成9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万元,房地产业完成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3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6万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7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万元。

房产税完成1,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8%,比上年同期减少118万元、下降9.61%,主要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7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2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2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0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28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2万元,金融业完成2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万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完成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万元。

印花税完成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33%,比上年同期增加447万元、增长93.32%,主要是制造业完成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7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53万元,房地产业完成1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1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万元,金融业完成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比上年同期减少3,294万元、下降66.03%,主要是房地产业完成34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83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28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0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39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3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21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万元。

土地增值税完成1,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17%,比上年同期增加817万元、增长212.76%,主要是采矿业完成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房地产业完成7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20万元,金融业完成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7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完成2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5万元,建筑业完成1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7万元。

车船税完成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3%,比上年同期减少19万元、下降1.98%,主要是金融业完成93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1万元。

耕地占用税完成1,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38%,比上年同期增加970万元、增长219.95%,主要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9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18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3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0万元,采矿业完成8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53万元。

契税完成2,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4.74%,比上年同期增加1,571万元、增长185.04%,主要是房地产业完成8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84万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1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9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8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05万元,金融业完成2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9万元。

环境保护税完成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5%,比上年同期减少24万元、下降17.65%,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9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万元,房地产业完成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万元。

(三)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1-12月,非税收入完成5,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5.15%,比上年同期减少1,444万元、下降20.95%。全市非税收入主要集中在五类,即专项收入、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分别占整个非税收入的26%、28%、28%、14%、4%。其中:

专项收入完成1,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0.13%,比上年同期减少124万元,下降7.92%。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07%,比上年同期增加1,035万元、增长207%。

罚没收入完成1,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6.30%,比上年同期减少2,025万元、下降57.04%。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3.67%,比上年同期增加15万元,增长2.06%。

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完成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1.11%,比上年同期增加16万元,增长8.7%。

(四)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12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4,79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1.28%,比上年同期减少15,307万元、下降6.65%。其中“民生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累计完成113,8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485万元、增长3.16%,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53%。

教育支出36,02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2.68%,比上年同期增加11,894万元、增长49.29%,主要是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009万元,普通教育支出34,703万元,职业教育支出90万元,进修及培训支出154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92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75.95%,比上年同期减少1,264万元,下降20.44%,主要是文化和旅游支出2,178万元,体育支出37万元,广播电视支出1,161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3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5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5.72%,比上年同期增加185万元、增长1.02%,其主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788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47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671万元,就业补助支出1,877万元,抚恤支出628万元,退役安置支出592万元,社会福利支出559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323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301万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936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335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1,10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6.87%,比上年同期增加1,082万元、增长5.40%,主要是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716万元,公立医院支出11,586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784万元,公共卫生支出2,71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09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640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02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2,70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1.15%,比上年同期增加657万元、增长32.03%,主要是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未发生,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9万元,污染防治支出2,391万元,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23万元,天然林保护支出26万元,能源节约利用支出未发生。

农林水支出12,80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79.02%,比上年同期增加2,680万元、增长26.46%,其中主要是农业农村支出5,562万元,林业和草原支出1,486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677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04万元,水利支出2,909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11,69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4.97%,比上年同期减少12,085万元、下降50.83%,主要是公路水路运输支出6,869万元,民用航空运输支出4,404万元,车辆购置税支出224万元,其他交通运输支出194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6,33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6.01%,比上年同期增加219万元、增长3.58%,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574万元,住房改革支出4,602万元,城乡社区住宅支出155万元。

三、工作建议

从2023年12月份财政收支情况来看,我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收支平衡、保障发展、规范管理等方面压力巨大。面对这些矛盾和困难,全市财政工作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要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扎实推进财政工作稳步发展,奋力开创财税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税收收入征收管理。

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和政府筹集资金的主要手段,一般占政府收入的80%以上,要创造全面发展的经济社会,为百姓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实现和谐,发展的目标,就需要有充足的财政收入做后盾。因此,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是摆在我们财政人面前的首要任务。

二、明确征管主体,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一)要改变以前非税收入的传统做法,把非税收入视同税收一样,将其征收管理权限集中在财政机关,强调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唯一主体。要实现对所有非税收入的统一征收,统筹安排,统一管理,杜绝程序混乱的情况,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完善非税收入收支计划管理,实行部门综合预算。要认真核定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年度计划,财政部门据此编入单位的部门预算,实现预算内、外资金协调统一,综合平衡,保证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保证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

(三)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完善非税收入监管系统。采取建立健全收费票据管理档案、加强收费票据发放、核销管理工作等有效措施;同时加强票据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坚持票款同步,以票控款,充分发挥票据的源头控管作用。

(四)加快法治建设步伐,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机制。一是要尽快借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无法可依的局面,加快非税收入管理法律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的征缴办法、明确征缴程序、减免缓程序、收入质量的考核等,实现依法管理非税收入。二是定期记录非税收入征、管、用的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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