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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7月二连浩特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发布日期:2023-08-10 16:35 点击量:71

来源:二连浩特市财政局

 一、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7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95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2.42%,比上年同期增加3,692万元、增长24.18%。

分部门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组织部门划分:税务部门组织收入14,20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01万元、增长33.23%;财政部门组织收入4,7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21万元、增长15.04%。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4.95%、25.05%,与上年同期相比较分别增长2-2个百分点。

从组成看:税收收入完成13,446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2,949万元、增长28.09%,完成年度预算的64.0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0.92%;非税收入完成5,5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43万元、增长15.58%,完成年度预算的106.4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9.08%。

从地区看:全盟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816,667万元,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8位(18,959万元)(排在前三名旗县分别是:锡市259,456万元、西乌166,237万元、乌拉盖91,884万元),排名较上年同期上升1位。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为17.5%,我市在全盟旗县中排第6位(24.2%),排名较上年同期上升4位,(增速第一是太旗290.71%,第二是黄旗93.0% ,第三是西苏73.6% )。全盟非税收入完成243,2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29.8%,我市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29.1%,在全盟旗县中排第5位(第一为乌拉盖63.1%,第二为白旗61.0%,第三为西苏42.9%)。

1-7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92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60.48%,比上年同期增加24,417万元、增长26.98%。

(二)上划省以上税收收入完成情况

1-7月,上划中央税收完成12,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16%,比上年同期增加6,237万元、增长97.32%;上划自治区税收完成3,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83%,比上年同期增加1,312万元、增长71.23%。汇总上划中央、自治区税收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34,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89%,比上年同期增加11,241万元、增长47.8%。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7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926万元,完成了年初预算的64.21%,比上年同期增加4,055万元、增长465.56%。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426万元,其完成了预算数的79.82%,比上年同期增加10,177万元,增长814.81%,其主要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000万元、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45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9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1,223万元

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主体税种完成情况

1-7月,与我市经济发展高度相关的主体税种(分成税收: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合计完成6,7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的50.3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5.7%,比上年同期增加4,259万元、增长169.68%。其中:

留抵退税政策影响,增值税完成4,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98%,比上年同期增加4,130万元、增长1750%,主要是制造业完成137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6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70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55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6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1万元,金融业完成38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7万元,房地产业完成3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4万元,建筑业完成4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76万元。

企业所得税完成1,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8%,比上年同期减少97万元、下降5.76%,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61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8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3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9万元,金融业完成11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3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4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4万元。

个人所得税完成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7%,比上年同期增加186万元、增长52.69%,其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了1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6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4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万元,金融业完成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万元,房地产业完成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万元,制造业完成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0万元。 

资源税完成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95%,比上年同期增加40万元,增长16.88%,主要是采矿业完成15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8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万元。

(二)地方税种完成情况

1-7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其他税收完成6,67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10万元、下降16.4%。其中: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13%,比上年同期减少108万元、下降11.37%,主要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1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2万元,制造业完成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33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万元,金融业完成6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万元,房地产业完成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9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6万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

房产税完成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31%,比上年同期减少201万元、下降26.31%,主要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0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6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1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3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6万元,金融业完成10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万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完成4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万元。

印花税完成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比上年同期增加315万元、增长102.94%,主要是制造业完成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4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8万元,房地产业完成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7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金融业完成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67%,比上年同期减少3,413万元、下降79.00%,主要是房地产业完成16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46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5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9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25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9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完成10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

土地增值税完成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比上年同期增加353万元、增长128.83%,主要是采矿业完成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万元,房地产业完成2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9万元,金融业完成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6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完成1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0万元,建筑业完成1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0万元。

车船税完成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36%,比上年同期减少11万元、下降1.95%,主要是金融业完成55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万元。

耕地占用税完成1,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13%,比上年同期增加853万元、增长318.28%,主要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7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18万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3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0万元。

契税完成1,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53%,比上年同期增加822万元、增长160.23%,主要是房地产业完成5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9万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1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9万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完成3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7万元,金融业完成1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3万元,批发和零售业完成1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5万元。

环境保护税完成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1%,比上年同期增加80万元、增长296.3%,主要是批发和零售业完成3万元、比上年同期未变化,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完成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5万元,房地产业完成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万元。

(三)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1-7月,非税收入完成5,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6.43%,比上年同期增加743万元、增长15.58%。非税收入主要集中在类,即专项收入、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分别占整个非税收入的10%13%、39%、35%、3%。其中:

专项收入完成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5.81%,比上年同期减少154万元,下降21.18%。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40.2%,比上年同期增加319万元、增长83.51%。

罚没收入完成2,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2.74%,比上年同期减少1,142万元、下降34.87%。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22.33%,比上年同期增加1,714万元,增长779.09%。

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5.56%,比上年同期增加6万元,增长3.61%。

(四)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7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4,92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60.48%,比上年同期增加24,417万元、增长26.98%。其中“民生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累计完成64,9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305万元、增长25.77%,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56.5%。

教育支出19,41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75.34%,比上年同期增加7,306万元、增长60.36%,主要是教育管理事务支出507万元,普通教育支出18,766万元,职业教育支出49万元,进修及培训支出81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1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39.01%,比上年同期减少375万元、下降12.55%,主要是文化和旅游支出1,253万元,体育支出5万元,广播电视支出616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3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7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58.59%,比上年同期增加1,568万元、增长20.34%,其主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893万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41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022万元,就业补助支出524万元,抚恤支出208万元,退役安置支出376万元,社会福利支出330万元,残疾人事业支出188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74万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529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188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11,17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78.42%,比上年同期减少1,349万元、下降10.77%,主要是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410万元,公立医院支出6,389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434万元,公共卫生支出1,33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80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821万元,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31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22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85.66%,比上年同期减少892万元、下降80.14%,主要是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未发生,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污染防治支出165万元,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0万元,天然林保护支出26万元,能源节约利用支出未发生。

农林水支出6,14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81.92%,比上年同期减少927万元、下降13.12%,其中主要是农业农村支出2,817万元,林业和草原支出184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654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58万元,水利支出1,428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4,98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84.02%,比上年同期减少85万元、下降1.68%,主要是公路水路运输支出3,174万元,民用航空运输支出1,811万元,车辆购置税支出未发生,其他交通运输支出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1,11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2.62%,比上年同期增加8,059万元、增长263.8%,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8,383万元,住房改革支出2,680万元,城乡社区住宅支出51万元。

  三、工作建议

20237月份财政收支情况来看,我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收支平衡、保障发展、规范管理等方面压力巨大。面对这些矛盾和困难,全市财政工作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要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扎实推进财政工作稳步发展,奋力开创财税工作新局面。

一、 加强税收收入征收管理。

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和政府筹集资金的主要手段,一般占政府收入的80%以上,要创造全面发展的经济社会,为百姓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实现和谐,发展的目标,就需要有充足的财政收入做后盾。因此,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是摆在我们财政人面前的首要任务。

二、明确征管主体,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一)要改变以前非税收入的传统做法,把非税收入视同税收一样,将其征收管理权限集中在财政机关,强调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唯一主体。要实现对所有非税收入的统一征收,统筹安排,统一管理,杜绝程序混乱的情况,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完善非税收入收支计划管理,实行部门综合预算。要认真核定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年度计划,财政部门据此编入单位的部门预算,实现预算内、外资金协调统一,综合平衡,保证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保证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

(三)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完善非税收入监管系统。采取建立健全收费票据管理档案、加强收费票据发放、核销管理工作等有效措施;同时加强票据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坚持票款同步,以票控款,充分发挥票据的源头控管作用。

(四)加快法治建设步伐,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机制。一是要尽快借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无法可依的局面,加快非税收入管理法律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的征缴办法、明确征缴程序、减免缓程序、收入质量的考核等,实现依法管理非税收入。二是定期记录非税收入征、管、用的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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