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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二连浩特市加快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3-07-02 00:00 点击量:651

来源: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做好我市自治区级“四好农村路”示范旗县创建工作,按照“四好农村路”示范旗县评分要求,是否印发《二连浩特市加快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作为评分指标中的一项内容。此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第五条“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本意见提出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及时部署落实。”和《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第三条第一款“各盟市要建立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村牧区寄递物流发展协调联动机制。各地区要加强规划引领,将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建设范围,纳入相关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农村牧区寄递物流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及时研究解决用地、投融资、财政补贴等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农村牧区寄递物流服务体系建设。”等实际工作要求,我市需要印发《二连浩特市加快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二、《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

《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市区有集散、苏木有网点、嘎查通快递,农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的农村牧区寄递物流网络,基本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牧区寄递物流体系。

三、《方案》主要工作措施

深入推进“快递进村”工程鼓励邮政企业与运输企业、快递企业整合末端投递资源,通过“交邮合作”“邮快合作”“快快合作”的模式,打通寄递物流通道。整合交通、邮政、快递、供销、电商等资源,合理布局农村牧区寄递物流服务站点,拓展服务周边嘎查村。

完善农产品上行发展机制推进邮政快递企业与家庭农场、农牧民合作社、基层供销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接,形成寄递服务与农牧企业需求对接顺畅、网络共建共享、运行标准互通的合作机制,建成集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农村寄递物流平台体系,降低农村牧区寄递成本。

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自治区级“四好农村路”示范旗县(市、区)创建工作。加强市域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以快递下乡集散中心为节点,以邮政快递物流网络为支撑,以快递快运、农村牧区物流、大宗物资运输为纽带,实现区域农村牧区寄递服务网络与干线物流网络的有效衔接。

(四)继续深化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安全监管,规范农村牧区快递市场发展,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破除区域壁垒,防止市场垄断,完善消费者投诉申诉机制,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法打击农村牧区寄递服务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用户合法权益。

四、《方案》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长牵头统筹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牧水务局、商务局、格苏木政府、邮政公司做好相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用地、投融资、财政补贴等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农村牧区寄递物流服务体系建设。

(二)制定配套政策。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推动农村牧区寄递物流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出台政策性文件等形式,及时协调解决问题,为农村牧区寄递物流资源充分整合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加大落实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牧区寄递物流工作的督促指导,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确保工作目标和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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