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1-19 00:00 点击量:625
来源:二连浩特市商务局
根据二连浩特市发改委《关于规范调整我市公路口岸海关监管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二发改发〔2023〕19号)的文件要求, 现对公路口岸进出口环节收费政府指导价项目进行动态调整,此收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为五个月。6月份将根据口岸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动态核算调整。该收费项目接受社会及群众监督。
二连浩特市商务局
2023年1月19日
二连浩特公路口岸进出口环节政府指导价收费公示(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