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传法律”志愿服务队
关于招募普法志愿者的通知
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入人心,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不断提升广大市民法治文化素养,切实推动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科学化、制度化、专业化健康发展,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传法律”志愿服务队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面向全市招募法律专业志愿者。
一、志愿者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宣传技能;
3、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奉献精神,并愿意为普法事业贡献力量。
二、志愿者工作职责
(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宣传;
(二)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三)引导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
(四)办理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
(五)参加与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的其他志愿服务活动。
三、志愿者工作要求
(一)志愿者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必须经过法律援助机构准许,接受指导和监督;
(二)志愿者凭志愿者证件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服务,所实施的援助行为必须以法律援助机构的名义进行;
(三)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泄漏服务对象的隐私;
(四)志愿者应定期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培训,严格遵守相关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五)志愿者要通过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
四、法律志愿者的待遇
(一)获得志愿服务专业培训;
(二)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保障;
(三)获得志愿者组织提供的服务;
(四)获得相应的法律服务专业志愿信息资源共享;
(五)根据志愿服务的贡献、时间,给以星级认定,获得相应的礼遇;
(六)根据志愿者服务情况,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对疏于履行职责的予以解聘。
五、招募时间
自2019年2月1日起,长期接受报名注册。
报名注册方式:志愿者在市司法局报名,然后统一注册。
联系方式:7526558
联系人:李亮
手机:13664791633
六、其他事项
“传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日常组织管理由市司法局统一负责,并自愿参与全市其他各类志愿服务。
二连浩特市新时代实践中心“传法律”志愿服务队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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