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政府系统领导班子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1152501011663205Y/2021-03176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政府办文件 其他 | ||
概述: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政府系统领导班子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2021-12-28 | 公开日期: 2021-12-2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二连浩特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苏木、社区领导班子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政府系统领导班子考核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标体系框架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工作的指标要求,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参照区盟两级考核
工作精神和市委组织部考核工作要求,制定2021年度政府系统领导班子考核指标。
指标体系围绕统筹推进政府系统中心工作,以盟委行署、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及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为主要内容,设置高质量发展和减分项指标2项内容,总分值为570分。具体划分权重及责任单位见附件。
二、考核工作安排要求
严格落实上级党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考核工作有关要求,考核工作坚持注重工作实绩,改进方式方法,力求考实评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系统谋划,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一)指标评价分配。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中,盟委、行署下达我市的考核指标(附件2中1-42项指标)按照我市在全盟排名情况以及各有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赋分;“双百”攻坚行动按照各部门“双百”台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赋分;部门总体评价按各部门日常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赋分;政府安排部署按各部门对领导交办任务、批示指示及各类会议议定事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完成情况进行赋分;信息工作按各部门信息宣传工作情况进行赋分。
(二)指标评价打分。指标评价注重体现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充分运用日常督查调研、检查评估等结果。评价打分要注重工作成效,一般不以听汇报、查材料、看台账的方式进行考核,不以领导批示、开会发文、记录留痕、信息宣传数量、设置机构、配备人员等批判工作好坏,坚决防止考核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评价结果汇总。各单位对照《2021年度市直单位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附件2)中1-30项指标,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协调,并分别给出自评分数和评分理由;31-47项指标由各考核评价单位进行评分,于2022年1月20日前反馈至政府办督查室(党政1号楼503室),由政府办公室汇总并经相关领导审签后报市考核办。
三、有关要求
(一)严肃考核工作。考核对象要对照指标体系,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完成各项任务。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考核、接受检验,如发现存在数据造假、隐瞒问题、夸大成效等情形,经核实后取消有关指标得分,并严肃追责问责。
(二)合理安排调度。要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和市委有关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有关要求,合理统筹本部门单位各类业务考核,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力戒多头、重复、繁琐考核,切实减轻各单位迎考迎评负担。各部门要认真总结考核指标制定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指标设置的科学化水平,为进一步考准考实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1. 政府系统领导班子考核对象
2.2021年度政府系统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
3.各部门领导班子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
2021年12月28日
相关解读: 解读《2021年度政府系统领导班子考核工作方案》
标题 |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政府系统领导班子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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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52501011663205Y/2021-03176 |
发文机关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
信息分类 | 政府办文件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1-12-28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二连浩特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苏木、社区领导班子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政府系统领导班子考核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标体系框架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工作的指标要求,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参照区盟两级考核
工作精神和市委组织部考核工作要求,制定2021年度政府系统领导班子考核指标。
指标体系围绕统筹推进政府系统中心工作,以盟委行署、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及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为主要内容,设置高质量发展和减分项指标2项内容,总分值为570分。具体划分权重及责任单位见附件。
二、考核工作安排要求
严格落实上级党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考核工作有关要求,考核工作坚持注重工作实绩,改进方式方法,力求考实评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系统谋划,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一)指标评价分配。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中,盟委、行署下达我市的考核指标(附件2中1-42项指标)按照我市在全盟排名情况以及各有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赋分;“双百”攻坚行动按照各部门“双百”台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赋分;部门总体评价按各部门日常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赋分;政府安排部署按各部门对领导交办任务、批示指示及各类会议议定事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完成情况进行赋分;信息工作按各部门信息宣传工作情况进行赋分。
(二)指标评价打分。指标评价注重体现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充分运用日常督查调研、检查评估等结果。评价打分要注重工作成效,一般不以听汇报、查材料、看台账的方式进行考核,不以领导批示、开会发文、记录留痕、信息宣传数量、设置机构、配备人员等批判工作好坏,坚决防止考核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评价结果汇总。各单位对照《2021年度市直单位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附件2)中1-30项指标,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协调,并分别给出自评分数和评分理由;31-47项指标由各考核评价单位进行评分,于2022年1月20日前反馈至政府办督查室(党政1号楼503室),由政府办公室汇总并经相关领导审签后报市考核办。
三、有关要求
(一)严肃考核工作。考核对象要对照指标体系,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完成各项任务。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考核、接受检验,如发现存在数据造假、隐瞒问题、夸大成效等情形,经核实后取消有关指标得分,并严肃追责问责。
(二)合理安排调度。要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和市委有关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有关要求,合理统筹本部门单位各类业务考核,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力戒多头、重复、繁琐考核,切实减轻各单位迎考迎评负担。各部门要认真总结考核指标制定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指标设置的科学化水平,为进一步考准考实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1. 政府系统领导班子考核对象
2.2021年度政府系统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
3.各部门领导班子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
2021年12月28日
相关解读: 解读《2021年度政府系统领导班子考核工作方案》
标题: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政府系统领导班子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1152501011663205Y/2021-03176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政府办文件 其他 | ||
概述: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政府系统领导班子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2021-12-28 | 公开日期: 2021-12-2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标题 |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政府系统领导班子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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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52501011663205Y/2021-03176 |
发文机关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
信息分类 | 政府办文件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1-12-28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
发布日期: 2021-12-28 04:37
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朗读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二连浩特市2021年度市直单位、苏木、社区领导班子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政府系统领导班子考核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标体系框架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工作的指标要求,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参照区盟两级考核
工作精神和市委组织部考核工作要求,制定2021年度政府系统领导班子考核指标。
指标体系围绕统筹推进政府系统中心工作,以盟委行署、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及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为主要内容,设置高质量发展和减分项指标2项内容,总分值为570分。具体划分权重及责任单位见附件。
二、考核工作安排要求
严格落实上级党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考核工作有关要求,考核工作坚持注重工作实绩,改进方式方法,力求考实评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系统谋划,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一)指标评价分配。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中,盟委、行署下达我市的考核指标(附件2中1-42项指标)按照我市在全盟排名情况以及各有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赋分;“双百”攻坚行动按照各部门“双百”台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赋分;部门总体评价按各部门日常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赋分;政府安排部署按各部门对领导交办任务、批示指示及各类会议议定事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完成情况进行赋分;信息工作按各部门信息宣传工作情况进行赋分。
(二)指标评价打分。指标评价注重体现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充分运用日常督查调研、检查评估等结果。评价打分要注重工作成效,一般不以听汇报、查材料、看台账的方式进行考核,不以领导批示、开会发文、记录留痕、信息宣传数量、设置机构、配备人员等批判工作好坏,坚决防止考核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评价结果汇总。各单位对照《2021年度市直单位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附件2)中1-30项指标,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协调,并分别给出自评分数和评分理由;31-47项指标由各考核评价单位进行评分,于2022年1月20日前反馈至政府办督查室(党政1号楼503室),由政府办公室汇总并经相关领导审签后报市考核办。
三、有关要求
(一)严肃考核工作。考核对象要对照指标体系,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完成各项任务。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考核、接受检验,如发现存在数据造假、隐瞒问题、夸大成效等情形,经核实后取消有关指标得分,并严肃追责问责。
(二)合理安排调度。要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和市委有关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有关要求,合理统筹本部门单位各类业务考核,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力戒多头、重复、繁琐考核,切实减轻各单位迎考迎评负担。各部门要认真总结考核指标制定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指标设置的科学化水平,为进一步考准考实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1. 政府系统领导班子考核对象
2.2021年度政府系统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
3.各部门领导班子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
2021年12月28日
相关解读: 解读《2021年度政府系统领导班子考核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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