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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内蒙古佳源运输有限公司仓储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 11152501701360017T/2022-00650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市环保局 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概述: 内蒙古佳源运输有限公司仓储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拟审批公示
成文日期: 2022-05-26 公开日期: 2022-05-2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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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佳源运输有限公司仓储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拟审批公示

来源: 市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22-05-26 16:00

内蒙古佳源运输有限公司仓储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拟审批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1

内蒙古佳源运输有限公司仓储库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 二连浩特市  /   (区)二连浩特市铁道东,茶马大道北乡(街道)

内蒙古佳源运输有限公司

兴安盟韦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改建二连站主要工程内容如下:本项目占地面积10500m2,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项目总投资170万元。主要构筑物包括封闭储煤库、办公用房以及地磅、门卫,配套建设地面硬化等附属工程,年储存销售煤炭3万吨。

一、大气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扬尘污染

施工及运输扬尘主要源于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以及施工过程中场地清理等,为了控制扬尘污染,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到:

①施工中应尽量减少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的洒漏,运输车辆装载量适当,尽量降低物料输运过程中的落差;在干燥季节应经常性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及时清除路面渣土,减少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②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以减少物料的不合理占地堆放而产生扬尘。

经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使施工期的扬尘产生量降低,从而减轻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此外,项目施工期较短,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扬尘即可消失。

(2)尾气污染

施工中各种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在燃汽油、柴油时排放的尾气含有NOX、SO2、HC等大气污染物,施工车辆在现场范围内活动,尾气呈面源污染形式,尾气扩散范围有限,车辆为非连续行驶状态,施工采用分段进行,在每段施工时间有限,污染物排放时间和排放量相对较少,所以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有明显影响。

二、水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以及车辆的冲洗废水。其中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在施工厂界内设临时沉淀池,将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生产以及道路洒水抑尘等,不排入外环境。

三、固体废弃物处置方式

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弃土、建筑垃圾、施工废料等。施工弃土根据工程需要用于就地绿化回填或运往指定的弃渣填埋场;此外对于挖方和清扫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废料等废物,应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故施工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噪声处置方式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以及交通车辆运输噪声。对于施工期噪声控制措施如下:

(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均匀地使用;

(2)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的机械设备安装在地块中部;

(3)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

(4)加强现场运输管理。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应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所经过的道路禁止鸣笛,以免影响沿途居民的正常生活。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5月26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二连浩特市分局0479-7536308(传真)。邮编:011100  

           
标题 内蒙古佳源运输有限公司仓储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 11152501701360017T/2022-00650
发文机关 市环保局
发文字号
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成文日期 2022-05-26
发布日期 2022-05-26

内蒙古佳源运输有限公司仓储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拟审批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1

内蒙古佳源运输有限公司仓储库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 二连浩特市  /   (区)二连浩特市铁道东,茶马大道北乡(街道)

内蒙古佳源运输有限公司

兴安盟韦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改建二连站主要工程内容如下:本项目占地面积10500m2,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项目总投资170万元。主要构筑物包括封闭储煤库、办公用房以及地磅、门卫,配套建设地面硬化等附属工程,年储存销售煤炭3万吨。

一、大气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扬尘污染

施工及运输扬尘主要源于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以及施工过程中场地清理等,为了控制扬尘污染,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到:

①施工中应尽量减少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的洒漏,运输车辆装载量适当,尽量降低物料输运过程中的落差;在干燥季节应经常性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及时清除路面渣土,减少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②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以减少物料的不合理占地堆放而产生扬尘。

经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使施工期的扬尘产生量降低,从而减轻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此外,项目施工期较短,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扬尘即可消失。

(2)尾气污染

施工中各种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在燃汽油、柴油时排放的尾气含有NOX、SO2、HC等大气污染物,施工车辆在现场范围内活动,尾气呈面源污染形式,尾气扩散范围有限,车辆为非连续行驶状态,施工采用分段进行,在每段施工时间有限,污染物排放时间和排放量相对较少,所以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有明显影响。

二、水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以及车辆的冲洗废水。其中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在施工厂界内设临时沉淀池,将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生产以及道路洒水抑尘等,不排入外环境。

三、固体废弃物处置方式

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弃土、建筑垃圾、施工废料等。施工弃土根据工程需要用于就地绿化回填或运往指定的弃渣填埋场;此外对于挖方和清扫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废料等废物,应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故施工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噪声处置方式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以及交通车辆运输噪声。对于施工期噪声控制措施如下:

(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均匀地使用;

(2)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的机械设备安装在地块中部;

(3)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

(4)加强现场运输管理。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应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所经过的道路禁止鸣笛,以免影响沿途居民的正常生活。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5月26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二连浩特市分局0479-7536308(传真)。邮编:0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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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内蒙古佳源运输有限公司仓储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 11152501701360017T/2022-00650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市环保局 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概述: 内蒙古佳源运输有限公司仓储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拟审批公示
成文日期: 2022-05-26 公开日期: 2022-05-2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标题 内蒙古佳源运输有限公司仓储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 11152501701360017T/2022-00650
发文机关 市环保局
发文字号
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成文日期 2022-05-26
发布日期 2022-05-26

发布日期: 2022-05-26 04:00

来源: 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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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佳源运输有限公司仓储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拟审批公示

内蒙古佳源运输有限公司仓储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拟审批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1

内蒙古佳源运输有限公司仓储库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 二连浩特市  /   (区)二连浩特市铁道东,茶马大道北乡(街道)

内蒙古佳源运输有限公司

兴安盟韦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改建二连站主要工程内容如下:本项目占地面积10500m2,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项目总投资170万元。主要构筑物包括封闭储煤库、办公用房以及地磅、门卫,配套建设地面硬化等附属工程,年储存销售煤炭3万吨。

一、大气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扬尘污染

施工及运输扬尘主要源于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以及施工过程中场地清理等,为了控制扬尘污染,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到:

①施工中应尽量减少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的洒漏,运输车辆装载量适当,尽量降低物料输运过程中的落差;在干燥季节应经常性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及时清除路面渣土,减少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②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以减少物料的不合理占地堆放而产生扬尘。

经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使施工期的扬尘产生量降低,从而减轻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此外,项目施工期较短,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扬尘即可消失。

(2)尾气污染

施工中各种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在燃汽油、柴油时排放的尾气含有NOX、SO2、HC等大气污染物,施工车辆在现场范围内活动,尾气呈面源污染形式,尾气扩散范围有限,车辆为非连续行驶状态,施工采用分段进行,在每段施工时间有限,污染物排放时间和排放量相对较少,所以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有明显影响。

二、水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以及车辆的冲洗废水。其中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在施工厂界内设临时沉淀池,将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生产以及道路洒水抑尘等,不排入外环境。

三、固体废弃物处置方式

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弃土、建筑垃圾、施工废料等。施工弃土根据工程需要用于就地绿化回填或运往指定的弃渣填埋场;此外对于挖方和清扫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废料等废物,应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故施工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噪声处置方式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以及交通车辆运输噪声。对于施工期噪声控制措施如下:

(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均匀地使用;

(2)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的机械设备安装在地块中部;

(3)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

(4)加强现场运输管理。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应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所经过的道路禁止鸣笛,以免影响沿途居民的正常生活。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5月26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二连浩特市分局0479-7536308(传真)。邮编:011100  

           
  内蒙古佳源运输有限公司仓储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拟审批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或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1
  内蒙古佳源运输有限公司仓储库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 二连浩特市 / (区)二连浩特市铁道东,茶马大道北乡(街道)
  内蒙古佳源运输有限公司
  兴安盟韦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改建二连站主要工程内容如下:本项目占地面积10500m2,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项目总投资170万元。主要构筑物包括封闭储煤库、办公用房以及地磅、门卫,配套建设地面硬化等附属工程,年储存销售煤炭3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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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扬尘污染
  施工及运输扬尘主要源于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以及施工过程中场地清理等,为了控制扬尘污染,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到:
  ①施工中应尽量减少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的洒漏,运输车辆装载量适当,尽量降低物料输运过程中的落差;在干燥季节应经常性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及时清除路面渣土,减少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②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以减少物料的不合理占地堆放而产生扬尘。
  经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使施工期的扬尘产生量降低,从而减轻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此外,项目施工期较短,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扬尘即可消失。
  (2)尾气污染
  施工中各种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在燃汽油、柴油时排放的尾气含有NOX、SO2、HC等大气污染物,施工车辆在现场范围内活动,尾气呈面源污染形式,尾气扩散范围有限,车辆为非连续行驶状态,施工采用分段进行,在每段施工时间有限,污染物排放时间和排放量相对较少,所以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有明显影响。
  二、水污染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以及车辆的冲洗废水。其中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在施工厂界内设临时沉淀池,将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生产以及道路洒水抑尘等,不排入外环境。
  三、固体废弃物处置方式
  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弃土、建筑垃圾、施工废料等。施工弃土根据工程需要用于就地绿化回填或运往指定的弃渣填埋场;此外对于挖方和清扫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废料等废物,应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故施工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噪声处置方式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以及交通车辆运输噪声。对于施工期噪声控制措施如下:
  (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均匀地使用;
  (2)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的机械设备安装在地块中部;
  (3)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
  (4)加强现场运输管理。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应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所经过的道路禁止鸣笛,以免影响沿途居民的正常生活。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5月26日我局拟对以上建设项目(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二连浩特市分局0479-7536308(传真)。邮编:0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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