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04 16:30

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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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贺明、刘兰梅(1525011974****0050、1525011970****0026)因保管不善不慎将屋所有权证丢失,证号:2004-000420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屋所有权证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