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9-06 00:00

来源: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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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连浩特市疫情期间惠民援企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9月6日,二连浩特市政府印发了《二连浩特市疫情期间惠民援企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今年以来,我市受疫情影响,广大居民群众、市场主体生存压力持续加大。为全面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帮助居民缓解压力、提振信心,扶持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切实减轻疫情对口岸经济的冲击,尽最大可能助企纾困,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锡盟有关惠民援企政策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政策措施》。

二、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统筹考虑口岸经济形势、疫情防控形势和企业及群众实际需求,提出了9个方面22条措施,为推动我市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第一部分围绕实施供热补贴,居民可以缓缴或以分期缴费形式于2022年12月31日前缴纳取暖费;对除停暖用户以外的集中供热居民用户2022年度取暖费按照每户90平米、每平米4.5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平房区和格日勒敖都苏木居民按照每户1吨燃煤标准给予补贴。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含退休人员)不享受该政策。

第二部分围绕鼓励消费促进,投入500万元发放通用消费券,实施“迎中秋·庆国庆”为主题的消费促进活动。疫情解封后,居民可通过领取消费券在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图书、商超、餐饮、住宿等重点商贸服务行业享受满减优惠。

第三部分围绕推动医保惠民,推出慢性病患者购药量由每次可购买1个月放宽至每次可购买3个月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由原来的610元/人提高至640元/人等2项政策措施。

第四部分围绕实施残疾人群众救助,对因疫情导致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受影响的,每人给予价值300元生活物资救助;对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义务教育阶段、高中、中等教育和职业中等教育残疾人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一次性救助500元;对升入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本科、研究生的一次性资助1000元、2000元、3000元。

第五部分围绕实施牧户购草补贴,对受疫情和草原旱情双重影响的4个牧业嘎查草畜平衡户,实施今冬明春购草补贴,牧民自行购买干草的,给予每吨500元补贴,每户补贴上限为草畜平衡户实际亩数乘以0.39元。

第六部分围绕持续减税降费,全面落实国家实施新一轮“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实行增值税免征、个税减征、“六税两费”减半、房土两税免征、部分税费缓缴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第七部分围绕强化金融服务,要求金融机构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接续,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推出续贷支持、延长保期、延收保费、延还本息、续保续贷、免收罚息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第八部分围绕降低运营成本,推出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照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对不裁员、少裁员的接触性聚集性服务业企业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疫情封控管控期间未能及时缴费的个体工商户,不停水、不停电,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免收欠费滞纳金等3项政策措施。

第九部分围绕促进就业稳定,推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能补贴;企业职工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等3项政策措施。

三、主要特点

《政策措施》具体举措主要体现在“稳”的方面,在保留或延续部分降本减负政策的基础上,有效运用“减、缓、免、补”等多种手段,切实增强市场复苏和行业发展的信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关注民生及企业诉求,在加大惠民补贴力度、优化金融服务、促进就业养老、强化困难群体救助等方面精准施策,支持和鼓励广大个体工商户及居民提振信心,为快速恢复口岸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必要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