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二连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网站标识码:1525010034 蒙ICP备06004680号
蒙公网安备15250102000125号 举报电话:0479-7511517 举报邮箱:elzwgk@163.com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发布日期:2021-12-02 15:57
来源: 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
朗读
市直各委、办、局,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格日勒敖都苏木,相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6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
2021年12月2日
市直各委、办、局,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格日勒敖都苏木,相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6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 2021年12月2日
主办: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525010034
蒙ICP备06004680号 举报邮箱:eldzzw@163.com 举报电话:0479-7523179
承办:二连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蒙公网安备152501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