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连浩特市
>
面向企业
>
设立变更
>
办事指南
设立外商独资企业需提供的文件及证明
〖发布日期:2008-10-29〗
〖来源:〗
〖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背景色:
〗〖
打印本稿
〗〖
关闭
〗
1、关于成立该外资企业的申请;
2、填写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表;
3、可行性研究报告(属国家限制类项目,需有关部门的批复);
4、公司章程;
5、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6、厂房租赁协议(如自建或购买厂房则不需要);
7、投资者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如属个人投资则出具身份证明复印件);
8、投资者资信证明;
9、各方的董事会成员委派书、简历、护照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10、若属特殊行业,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其中:餐饮业还需提交食品卫生许可证、宾馆还需提交特种行业许可证、娱乐场所提交文化娱乐许可证等。
上述材料如用其他文字书写,必须附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