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成立该外资企业的申请;
2、公司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合同、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件;
3、合资(合作)各方营业执照及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
4、各方的董事会成员委派书、简历、护照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5、各方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6、如果合同、章程是非法人代表签署的则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7、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8、若属特殊行业,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其中:餐饮业还需提交食品卫生许可证、宾馆还需提交特种行业许可证、娱乐场所提交文化娱乐许可证等。
9、进口设备清单;
10、房屋租赁协议(如自建、购买则不需要);
11、中方以国有资产投资的,需提供国有资产评估报告;
12、填写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表;
上述材料如用其他文字书写,必须附中文译本。